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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年产权和房产税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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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人拿出房产税说事了,怎么还没有说完?支持房产税的人说来说去还是那么几条理由,反对的人还在说70年产权之后,还用不用交钱?他们的基本观点是70年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收取,再交房产税就是重复缴税。
关于70年产权被很多人质疑,他们想当然地认为,70年到期后,终归要续交地租吧?不然政府官员吃什么?。后来《物权法》规定了,70年后住宅产权自动续期,有人又担心到时候要让你交钱,你承担不了费用咋办?我理解自动续期就是无偿续期,如果要让你交钱,所谓的有偿续期,你不交钱,肯定就不能续期,那还怎么叫自动续期?如果交钱就叫自动终止,不能叫自动续期。
其实,根本不用担心70年产权问题。青岛等地早就有土地到期的住宅小区了,没有听说过有收回房子的情况。其实理论上也只是土地有70年产权,你的房子并没有说是70年产权。现在住的房改房,以及那些城市里的平房,其实你连一年的土地产权都没有,有人敢收你的房子吗?拆迁时还要给你巨额补偿,大可不用担心70年后的事。
如果说70年后,我们买的房子都给拆了,或者政府收回来卖给别人了,打死我都不相信,那样这个政府怎么可能叫人民政府?这么说吧,理论上,没有一个法律文本说70年产权期到了之后,房屋必须收归政府,倒是《物权法》有个自动延期的规定。实践中,虽然有好多已经到期的房屋,没有一间房子被收归政府的,该是谁的房子,还是谁好好滴住着。所以我说大家不必担心,70年后,把房子收归政府,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我们还可以放心的是,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,以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,今后对私有产权的保护,肯定比现在更好,你大胆挣钱吧!别指望,现在有人给你什么承诺,即使是承诺,靠几句话,靠个文件也未必能真的就保证了。实事求是地说——还是坚定改革、发展、进步的信心吧。对未来有信心,就是对自己的未来抱希望。如果对政府没信心,一切无从谈起了。比如现在叙利亚局势,谁知道下一步会是啥样?那里的情况,咱管不了,也就不用管了。只能相信未来更好,我们也一样,未来一定比今天更好。
有句话叫杞人忧天,这个问题貌似是个天大的事,但是往往天大的事就不是个事了,就像2012年世界末日,真正害怕的有几个?关于70年产权的由来是这么回事,以前没有私权的商品房,都是公房,在80年代改革的时候,出现了这么个问题,理论上不好解决,有人建议先规定个70年吧,以后在改革中解决这个问题。初衷绝对没有70年后收回房子的意思。规定70年还是80年没有多大不同。在确定70年产权之前,有些地方改革先走一步的还出现了,30年、40年、50年产权的房子,这些较短期的房子已经到期了,但是什么措施也没有采取,应该是和70年产权相同对待的。
说的明确点,现在你买的房子是你自己的,房子下的土地都是国有的,现在是国家的,70年后还是国家的,70年内也是国家的,国家要收回使用,随时可以,你没有权利说不让,这就是中国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。让你放心的事,国家的行为都是为了人民利益,当然会对征用土地上的房子给予补偿,不会无偿征用。
根据规定,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,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,商业用地则为40年。考虑到从拿地、开工建设,到销售、交付使用的流水周期,购房者实际拥有的土地使用期限相应减少也是情理之中。一些楼盘动辄缩水10年、20年,即使如此还有开发商捂盘搁置,也有的资金紧张等人为因素造成的。房屋土地使用年限“缩水”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,但是似乎没有多少人注意这个问题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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