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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认证
根据国家有关 “ 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
” 的精神,以及劳动部劳社培就司函 [2003]144 号文件和企培师字 [2004]17 号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推行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设,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人员的业务能力,定于自
2005 年 10 月起举办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,鉴定合格者颁发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和网上查询。证书全国通用,终生有效。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班级别
企业培训师 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助理企业培训师 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二、培训对象
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处、人力资源部,院校、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管理的人员、培训讲师,学校在校生,有志与从事企业培训者等。
三、培训级别及收费标准
* 企业培训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2480元/人
(包括:报名费、培训、教材、复习资料、考试、论文答辩、证书、鉴定等。)
* 助理企业培训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1480元/人
(包括:报名费、培训、教材、复习资料、考试、论文答辩、证书、鉴定等。)
四、培训内容:职业道德基本知识、基础知识(包括政策法规基本常识、经济学基本常识、教育培训基本常识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常识、行为规范)、培训实务管理、培训技术与手段、教学的组织管理与实施、专业外语;
鉴定方式: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;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培训师、高级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五、报名资格和条件:
企业培训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、 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2、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
3、 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4、 具备学士学位(本科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
5、 具有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
6、 具有博士学位,经本职业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
助理企业培训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,具有以下条件之一:
1、 具有高中,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2、 取得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3、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
六、.培训及考试时间安排
培训时间:2006年12月23日 2007年01月20日 2007年03月03日(滚动开班)
考试时间:每年5月20日 11月11日
七、组织实施:
主办单位: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八、资格认证:
参加培训和鉴定(考试)合格者,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。
九、报名要求:
初审合格后,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、两寸免冠黑白照片四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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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在线报名◆ 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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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企业培训师(二级)”证书样本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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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、两寸免冠黑白照片四张;
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接受报名!
报名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中国科学院自动化东楼.
咨询电话:010-51656461、86411496
备 注:
1、实战专家、教材编委授课+精辟的案例分析+针对性强的串讲
2、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、有效就业保障, 高通过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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